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指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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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2
今天老编辑森破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目的及意义,今日如何理解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相信很多小伙伴都还不知道,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实时根据《企业会计原则》,实质重于形式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2、如果企业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形式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法律形式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那么就很容易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无法如实反映经济现实和实际情况。
3、而合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反映企业资产状况真实。
4、计提坏账准备好,不做挂名的债权人,是该原则唯一的反映。
5、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及支柱性原则,企业应在期末分析各项应收款的可收回性,对于预计产生的坏账损失,提坏账准备。
6、有些债务企业,欠款时间未超过期限,企业也没有撤销、破产。
7、从形式上看,债务企业还存在,该应收账款完全可以收回,但实质上债务企业已经资不抵债,欠款金额严重不足,或因严重的自然灾害等欠款产停,在可预见的未来会发生倒闭而在短时间内无法偿付债务,债权企业也应确认坏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8、至于何时全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基准)规定,企业存货应当在期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优先的低计量,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根据这一规定,对某些形式上仍具有完整的外观形态,仍构成企业的现有资产,但实质上已无价值的存货应全部计存提货跌价准备,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中,除(企业会计制度、基准)规定的一般情况外,要对特殊情况特殊对待,有些资产,从形式上看,它们的个体价值且使用期限也远超过规定,符合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增值税、价值单位较高”且在使用过程中完全保持原有终止形态的规定,应当在期末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就绪,但在现身上,这些固定资产一经使用,从表面上看仍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的固定资产,但其本身已无可能发生变化,其可收回金额几乎为零
10、例如,政府从环保的角度考虑,强行要求企业废弃的水塔、烟囱、桥梁等,这些固定资产废弃后既无使用价值又无转让价值,对于这样的
11、实物重于原则是会计传播的原则,在会计各方面都有重要的运用,但只要分析,就不难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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